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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從士林考完外幣

騎機車回到景美

在巷子裡被一台腳踏車從側邊撞上

是一個老婦人

然後就一直講說自己飛出去了

並且怪罪我在聊天

開始問我說 上班了沒?還是在唸書?(事後想一想是在騙錢嗎?是想知道可以騙多少錢嗎?)

然後就說 我要怎麼賠她(但問題是問題背後的問題!到底是誰的責任?)

接著她自己提到國術館都關了

我就講 旁邊有一家我認識

沒想到就她自己就講要推拿三次

一共是九百塊

(整個傻眼推拿師傅根本沒講話阿...傷連看都沒看)

當然我當下立刻說 直接去找警察

她就講要急著回家煮飯給老奶奶吃

(可是她走的方向跟她講的家方向完全顛倒?!)

找了警察之後 警察說要看證據

並且講說 現場不能動

(都已經動了)

然後就講 一個是私下和解

一個就是備案

然後改天他驗完傷

在索賠

到時候會有診斷證明

然後我就公開跟他講

六百

因為他自己在那邊開始講 至少要精神賠償

(竟然可以講價格我真不知道該說什麼...)

息事寧人的態度 無法讓你找到真正該做的

只有正面積極有所準備的面對 正義才能了然于胸

備案才是對的... 強制險會賠人身的財務損失!

不過不要撞到賓士 那不如自己被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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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rhor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